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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韩红“挪用车牌” 守法比道歉重要

2013年08月05日 08:33
来源:新京报 作者:舒锐

公众人物连续违反交通法规,示范效应极不好。希望韩红以后能用对法律的尊重、遵守来表达最真诚的歉意。

8月3日,歌手韩红因涉嫌挪用牌照被民警当场查获,并被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移交所在单位进一步处理。4日凌晨,韩红在其实名认证微博上致歉,称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一切处罚。

歌手韩红热衷于公益事业,在圈内、圈外名声一直都非常不错。然而,本次挪用牌照,却并不是爱惜羽毛的表现,因为守法是公众对明星的最低要求。

挪用牌照,相对于闯红灯、开车打电话,是较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还需指出,近日,曾有网友爆料称,韩红在北京西北四环开无牌照跑车,并同时打电话。韩红微博承认“因为赶着拍宣传片,途中接电话”,还称该车有临时牌照。公众人物连续违反交通法规,示范效应无疑是极不好的。

在理论上,韩红还可能面临一定的民事责任。因为作为公众人物,有诸多商家因其良好形象请其代言,而不守法自然将对形象产生一定的损害。因此,商家有权利请求减少代言费甚至取消代言关系。

明星等公众人物具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深远的社会影响力,这给他们带来了一系列优势和利益。与之对应,他们具有更高的违法成本,同时,也有责任传导正确的价值观,应当注重言行对社会的影响,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

因此,公众不仅希望韩红能够在该事件中,诚实地直面过去的错误,该坦诚的坦诚,该学习的学习,该考试的考试,并以今后对法律的尊重、遵守来表达最真诚的歉意,更期望其他公众人物能够引以为鉴,爱惜自己的羽毛,深刻认识到,守法远比道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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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欣宏] 标签:挪用 车牌 公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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