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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新律师将为其作无罪辩护 是否系主犯不便透露

2013年07月10日 15:42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王巍

本报讯(记者 王巍)今天一早,随着李某某涉嫌轮奸一案的律师在博客发表声明,李某某新的辩护律师也进入公众视线。今天上午,记者联系到辩护人之一、北京市京联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枢律师,陈枢律师表示将给李某某作无罪辩护。

上月底,李双江、梦鸽之子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的第二任代理律师宣布请辞,日前该案的新律师浮出水面,此次接受委托的两名律师是北京市京联律师事务所陈枢律师和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王冉律师。

两人于今日凌晨通过博客发布声明,公开该案进展,并指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安机关在案发后以真实姓名向社会披露该案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律师同时指出:“媒体等不能仅仅因为对个别所谓‘星二代’的某些行为看不惯,而放弃客观全面、努力辨别案件是非本末之责,也绝不能因此放弃对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责大任,当然,更不能放弃对严重腐蚀未成年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社会黑暗现象的监督、披露和鞭挞之责。”

今天上午,记者电话联系到北京市京联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枢律师。

陈枢说,他已经接受李双江与梦鸽的委托,签订了委托协议,接受委托已经1个月左右。陈枢告诉记者,“在对案情进行了解后,准备在庭审中对李某某作无罪辩护。”

至于是将李某某列为主犯还是从犯,陈枢说,由于涉及辩护技巧和详细案情,目前不方便多说。

对于今晨的声明,陈枢表示,由于案件涉及隐私与名人子女等一些问题,因此格外引人关注,“但该案中,李某某是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同时又涉及隐私,因此不宜在目前将案情细节过多谈论”。

据悉,李某某等5人轮奸一案,海淀法院已经受理。

案件回放

2月19日,海淀公安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案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

2月20日,李某某等5人被警方全部抓获,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3月7日,李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3月27日,李某某案移送未成年人检察处。

5月6日,海淀区检察院受理海淀区公安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

6月27日,李某某一案海淀警方侦查完结,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

7月8日,海淀检察院以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海淀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责任编辑:李琳] 标签:李某某 无罪辩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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