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李某同伙律师:李双江夫妇被勒索只因嫖资没谈拢

2013年07月26日 07:54
来源:凤凰娱乐综合

李双江与儿子李天一(资料图片)

李双江与儿子李某(资料图)

点击图片进入:专家解析李天一案:轮奸提议者将会被重判

李天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尚未开庭审理,涉及此案的多位律师已轮番发言。7月25日,凤凰娱乐几经努力,联系到了“李某轮奸案”同案犯代理律师李在珂,他通过凤凰娱乐首次对外公布了此案件两个重要细节。李律师分析认为,酒吧经理在明知受害人杨女士醉酒情况下,依旧把她搀扶进“寻欢者”的车辆,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强迫卖淫罪”,酒吧经理为犯罪主体。

随后,有网络媒体致电李在珂,李律师表示李某等人事前的确存在着嫖娼意图,并且同酒吧老板商量“小姐出台价格”,酒吧老板在受害人喝醉的情况下将其搀扶进李某等人的车辆。

酒精麻醉属于违背妇女意志的一种情形,因此,李律师认为李某并未触犯强奸罪,反而是酒吧经理触犯了强迫妇女卖淫罪。

而至于李某在性行为中殴打受害者,李律师表示打人跟性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并非涉嫌案件定性的关键因素。

李律师表示,两大细节对案件定性至关重要,“这就不是一个强奸案,而是酒吧经理违背妇女意志,强迫妇女卖淫案。”李律师还表示将会抓住这一点为该案进行辩护。

李双江夫妇受勒索只因当初李某嫖娼价格未谈拢

由于之前在李某某案件曝光前,李双江曾接到勒索电话,对方索要50万,并称将向媒体曝光。报道同时公布了据称为李双江接收到的手机短信截屏画面。李律师还向某网媒记者披露了一个李双江夫妇遭勒索的背后原因。“他们夫妇被勒索是因为当时李某想嫖娼价格未谈明确,在到底是1000一个人还是1000五个人方面有了误解,所以才有了后面的勒索短信”。

[责任编辑:曹梅] 标签:李双江 律师 嫖资
打印转发
凤凰新闻客户端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