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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案未成年隐私过度披露 合理不等于合法

2013年09月16日 14:09
来源:中国青年报

李某某一家(资料图)

最近的几个月,“李某某”几乎成了人人熟知的专有名词,这个称呼实际上比这个人的真实姓名“知名度”更高。

这个还未成年的孩子一再出现在各大媒体上,李某某和家人的生活细节,当然还包括他的“斑斑劣迹”,频频被曝光。

偶尔有人也会为他说几句“好话”,“不管李某某是歌星的儿子,还是将军的儿子,他在法律面前与我们每个人都平等。”有网友这样说。但更多的是谴责的声音,“重判”、“枪毙”等字眼在网络上并不鲜见。

这场“母救子”的战斗,究竟错在哪里

几天前,当李某某的母亲梦鸽出现在海淀法院南门时,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了不少辱骂的声音。

母亲救儿子,这样的事本应博得理解和同情,但梦鸽何以落到千夫所指的田地?

“从始到终我们没有看到她和儿子有任何悔悟,反思和道歉的言行,反而是一再指责别人,指责社会。”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姚炜耀律师说,在他看来是梦鸽的姿态激起了民愤。

案件发生以来,梦鸽几乎做出了所有努力,来证明儿子没有犯罪,包括起诉酒吧人员介绍卖淫,指出受害人主动引诱孩子等,甚至还说出“上海法官都失足,更何况孩子”的言论。

舆论对于梦鸽的谴责也大都与姚炜耀的看法一致。

“作为一个母亲当然不应该放弃自己的孩子,但李也确实应该为他犯下的错感到忏悔。不能因为每次都有父母救他,就觉得他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这场闹剧该结束了,此案已经牵动了国人的神经,在今天这个法治的中国,任何人都不应该有理由逃脱他应有的惩罚!”有网友这样说。

“作为母亲的梦鸽不停地折腾,她企图说明律师有错,杨女士有错,小伙伴有错,媒体有错、公安有错、法官有错的时候,她有没有想到自己作为母亲的错?一个处处为自己孩子不可饶恕的错误辩护的母亲,不但极度的自私而且极度的无知,一个极度自私与无知的母亲是孩子走向堕落的真正元凶!”还有网友发出这样的微博。

更有网友直言“有这样的娘,李天一犯罪太正常啦”。

而在坊间,《一位父亲写给梦鸽女士的一封信》也引起了更多人的共鸣,信中把错误的矛头直指梦鸽。

“我是一名父亲,理解作为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难时那种不惜代价的救子心理。我不认为李某某是个罪大恶极的人,毕竟他也许只是个孩子(抱歉,我只能说也许),把他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梦鸽,他的母亲。……您的儿子拒不认罪您是支持的,因为您还在嘶吼着告诉大家,杨女士如何不对,小伙伴们如何不对,酒吧如何不对,法官如何不对。。。在他眼里,他没有错,错的是周围的一切。”

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李女士一直在关注李某某案,因为她也有一个跟李某某同龄的儿子,所以对于梦鸽袒护儿子的举动非常理解,“母爱是伟大的,换做任何一个母亲都会极力挽救孩子。但梦鸽选择的方式不对,如果她能在第一时间选择给受害人道歉,也不会激起那么大的民愤。”李女士觉得错得不是爱,而是爱的方式。

舆论一再过度解读,未保法到底能保护谁

尽管舆论的声音几乎一边倒地认为李某某“罪有应得”,但仍有媒体发出了“未成年人隐私权需要保护”的理性声音。

作为未成年人,李某某的隐私是否应该受到保护,这引起了大家的争论。

据潇湘晨报报道,在某次调查中,七成受访者“认可披露李某某隐私”。可见公众对于李某某的所作所为义愤填膺,李某某隐私的披露似乎看起来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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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健铭] 标签:李某某 合法 犯罪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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