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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青:没吕丽萍这一弄 为同性恋说话的声音不会出来

2011年07月07日 09:19
来源:凤凰网娱乐 作者: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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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青:相比台湾,大陆同性恋生活在半明半暗中

凤凰网娱乐:你理解那些反对同性恋的人吗?

陈丹青:我理解。

凤凰网娱乐:你是如何理解他们的那种反对?

陈丹青:我对他们的理解是……你看:太多人仍然活在过去的价值观。人是由概念构成的,当他被一种概念灌输,当这种概念和他的生理反应长在一起了,你真的很难跟他说道理,他就这么认为,你没办法。

真正的自由社会,一个基本人权被法律保障的社会,你可以表达你的看法,但没有权利侮辱对方、歧视对方,你更不能公开说“它是一种罪”。不,没有人可以。你是一个公众人物,你是名演员,你这么说,反而涉嫌一宗罪。我不清楚吕丽萍这么说的深层理由,她是好演员,孙海英也是好演员。在西方,名演员的身份超越演员,成为公众的道德代言。中国亦然。譬如在艾滋病领域,蒋雯丽濮存昕就是例子,善良与爱的例子。他俩最近把自己弄得像鬼一样,出演顾长卫《最爱》。想想吧,好可怜的人。

凤凰网娱乐:公众人物吕丽萍有没有权利利用自己个人微博来传播这样的言论,也是大家讨论的一个焦点问题。

陈丹青:除了同性恋问题,今天用博客来表达一种,怎么说呢,与今天这个时代完全悖逆的观点的例子,太多了。站在人性的立场,她不是有没有权利这样说,而是,“竟然这么说”,我非常惊异,所以我猜她有什么极端私人的理由非要这么说?你对自家儿子,或私人关系中的某人涉及同性恋之类怨怒,冲突,在家骂他、甚至打他--当然很可怜,很可哀--但没有社会影响、舆论影响。可是当你公开说,你便指向所有同性恋,包括同性恋的亲属和关系人,总之,指向一大堆生命。

凤凰网娱乐:你认为公众人物该如何利用自己的微博,行使自己的话语权?

陈丹青:人得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人得对自己说的话负责。每个人都会说错话,但是对大问题,尤其是人性问题,你得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为什么说,说给谁听。语言可以攻击人,刺伤人,人会因为一句话晦暗一辈子,怨怼一辈子。

凤凰网娱乐:主持人蔡康永就此事发表了这样的观点,“很多同志仍在排斥中受苦,这样的讨论再徒劳,也是一线微光。”你怎么看待这种讨论?

陈丹青:我相信蔡康永指的是大陆同性恋,据我所知,台湾的同性恋不是生活在“微光”里,而是活在白天--至少是上午吧--中国大陆的同志尚且活在半明半暗中。蔡康永能说这样的话,念及的还是暗昧状态中的大陆同性恋。台湾同性恋过了这坎了。我看过几部台湾同志电影,是对暗昧时代的沉痛记忆。但我也许夸张了台湾的开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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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丹] 标签:吕丽萍 同性恋 陈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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