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简称江苏广电)投资拍摄的新版《永不瞑目》中,饰演“欧庆春”仅1个月便被剧组解聘的演员郝蕾,诉江苏广电讨剩余210万元片酬的案件昨日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江苏广电列出了郝蕾迟到、罢演、揽“私活”等一系列问题,并反诉郝蕾,要求返还其已获的90万元片酬,以及剧组因为“换角”造成的180万元损失。
案件回放
郝蕾被剧组单方面解约
去年10月21日,郝蕾与江苏广电下属卫视频道拍摄的新《永不瞑目》剧组签订演出合同,约定由郝蕾担任剧中第一女主角“欧庆春”,拍摄期从去年12月1日至今年2月8日,片酬300万元。
昨日庭审双方均由代理人出庭。郝蕾在起诉书中称,她为此调整了原工作档期的时间安排,拍摄过程中自己的演技和工作得到认可,江苏广电按合同约定先行支付了部分片酬90万元。但在电视剧摄制工作进行到过半时,她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收到江苏广电的通知,称她违反了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约。
剧组反诉
经常迟到 甚至罢演
“郝蕾从走进摄制组的第一天开始,就未能恪守一名职业演员的基本操守,将全部精力投入到拍戏中去。”江苏广电代理人答辩时,指责郝蕾拿着每集10万元的高额片酬,却在拍戏期间做着写歌、编剧本这样的“私活”。同时多次迟到,不服从导演的安排调度,甚至罢戏,该代理人表示,新《永不瞑目》导演、副导演以及制片主任均证实郝蕾拍戏不认真,表演不到位,未能达到导演和投资方对作品的要求,是江苏广电终止合同的主要原因。江苏广电在其反诉状中要求郝蕾返还90万元片酬,以及因角色改动致大量戏份重拍等损失180万元。
助理回应
与导演交流出现问题
“郝蕾是一个值得我敬佩的演员。”针对这些指责,作为证人出庭,自称全程陪同拍戏的郝蕾女助理称,郝蕾拍戏很认真,即使有迟到情况,也是因为司机不认路等原因造成,而所谓罢戏也只是因对剧本理解不同,与导演发生分歧。
旁听审理郝蕾经纪人徐艺恒庭后表示,她去探班时,导演对郝蕾表演满意并多次称赞。“如果只拍一周被换很正常,但郝蕾1个月拍了270场戏突然被换,令人无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