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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告酒吧经理等人介绍卖淫 酒吧:她已丧心病狂

2013年08月08日 07:23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张淑玲 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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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江儿子李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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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凌晨,李某某家法律顾问、新闻发言人兰和发微博称梦鸽已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控告涉案酒吧经理张光耀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昨日,记者通过相关渠道了解到,警方已接到报案材料,但尚未立案。对此情况,该涉案酒吧回应称梦鸽系诬告,将保留起诉权。

梦鸽报案

梦鸽控告酒吧人员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

昨日零时58分,李某某家法律顾问、新闻发言人兰和在其微博曝出,8月6日上午10点50分,梦鸽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犯罪事实立案侦查。

据了解,自海淀法院举行李某某等5人涉嫌轮奸案庭前会议以来,李某某家多次提到该案有“案中案”、“局中局”,意指该案涉嫌卖淫嫖娼和敲诈勒索。庭前会议结束后,李家新闻发言人兰和特地发布“重大消息”,称李家两位辩护律师已在庭前会议上,申请法院调查“案中案”。

之后,针对有媒体报道关于“法院已落实卖淫调查”一事,海淀法院还特别公告该消息为不实信息,海淀法院正在抓紧对该案依法审理。

此后,梦鸽又向海淀法院提出申请对李某某涉嫌轮奸案公开审理,该申请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和当事人隐私,和法律相冲突,被海淀法院当场驳回。

此次梦鸽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指涉案酒吧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兰和证实称,8月6日上午是梦鸽亲自将控告函交给了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收下了材料,并称向领导汇报后答复。

据了解,这并非李家首次向警方提出控告。“案发不久,李家便以此向警方报过案,但一直没收到回复。”兰和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庭前会议上,李某某的两位辩护律师也曾向海淀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法院调查该“案中案”,但海淀法院没给明确答复。因此,梦鸽才再次向警方报案,希望警方能认真调查此事,以查明案件真相。

兰和没有明确公布关于梦鸽向警方报案的具体内容。

酒吧回应

诬告也属于犯罪 侵犯酒吧名誉权

梦鸽报案直指GlobalClub张光耀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昨日傍晚,GlobalClub酒吧一负责人回应称梦鸽这是在诬告。

“这是诬陷,纯粹是胡说八道,我看她是疯了。”该负责人称,诬陷也是犯罪,梦鸽现在为了洗清儿子已是丧心病狂,“公安系统调查这个案子已经这么长时间了,光取证便来酒吧很多次,检察机关也是很有把握了才起诉的,现在还说酒吧介绍卖淫和敲诈,这本身就是在犯罪”。该负责人称,梦鸽应有这个法律常识,诬告也属于犯罪。“她侵犯了酒吧名誉权,再这么下去,我们要跟她打官司。”该负责人称。

被害人律师

杨女士从没有向李家要过钱

昨天,被害人杨女士律师田参军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已经注意到梦鸽向警方报案消息,“此前他们已经提请警方调查过一次,但是警方没立案”。田参军称,此次警方是否立案,还在两可之间,“控告是其权利,但很有可能不被受理”。

此前曾一度暂停接受媒体采访的田参军强调,杨女士的身份就是公司白领,不是卖淫,也并非所谓的陪酒女,“杨女士也从没向李家要过钱,李家称要钱,是否真有人要钱尚存疑,假如存在要钱一说,也并非杨女士本意,杨女士事先没授权向李家要钱,事后也没确认向李家要钱”。

专家说法

杨女士是否自愿才是案件重点

梦鸽确实有控告权 酒吧也可反告梦鸽

昨日傍晚,著名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分析称,普通公民具有举报权、控告权,梦鸽是一普通公民,更是案中被告李某某的监护人,她拥有这个控告权。但洪道德指出,梦鸽此番行动或侵犯了涉案酒吧的名誉权,酒吧经理和酒吧本身都可以对其控告,“点到了谁的名,谁就是受害一方,可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根据营业额受损,提出民事赔偿”。

然而,分析此举就是李家为李某某洗罪而设的一个局,也没有什么。因为这个案子从开始走到现在,让人感到事实越来越清晰,在这种情况下,李家反戈一击,很明显是为了转移舆论和公众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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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欣宏] 标签:酒吧 警方 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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