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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经理曾警告事件严重性 李某:让她告去 我有人

2013年08月15日 13:32
来源:凤凰娱乐综合

李双江与儿子李天一(资料图片)

李双江与儿子李某(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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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李天一案关键人物酒吧“经理”张姓服务员接受某门户网站自媒体客户端访问时,首次披露案件细节,还原其眼中的真相。随后,女方原告律师田参军在其博客上发表了一篇题为《酒吧“经理”发声维权,批控告函诬告污蔑》,称“李某某案酒吧‘经理’首次披露的细节,对日前梦鸽女士通过媒体公开的控告函,逐条进行了严词批驳。因该‘经理’是李某某案的主要见证人,故其发言具有极强的证明力。”

酒吧“经理”还原眼中真相

涉案酒吧“经理”接受媒体访问时,对于梦鸽的指控逐条反驳。

1、否认曾多次以电话和短信的方式热情邀请李某某去该酒吧喝酒唱歌。张某表示确实曾电话邀请李某到酒店玩,但仅此而已,绝对没有处处嘘寒问暖。

2、否认曾询问李某是否安排“小姐”作陪。张某提到酒吧不提供“小姐”服务。

3、否认杨某某挑逗未成年人,“杨女士多次出台这种话编造得太假了,我根本就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 ”

4、否认曾经短信电话勒索李家50万,称“在离开车库后,我给李某某打了两个电话,也完全出于照顾顾客的心理,问了问他今天是否玩得愉快……之类的问题”。

5、表示曾警告事件严重性,张某在接受访问时提到,事发后,他立刻给李某打了电话,告诉他事态的严重性,李某说没事,“让她告去吧,我已经在公安局里找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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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梅] 标签:李天一 李天一轮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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