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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李某案定罪不是小事 会造成世界影响

2013年09月11日 11:11
来源:南方网 作者:季天琴

梦鸽、李双江和李某某(资料图)

南都周刊:为什么是那时对外发声?

梦鸽:庭前会议上,我还没出法庭,我和我儿子在庭上说的每句话都出去了。至于我儿子想吃什么,外界都能编成那样了(注:媒体报道李某关押多日后见梦鸽称想吃米饭,梦鸽气愤斥责儿子: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吃)。7月29日,上午9点,报案人杨某某代理律师田参军的辩护词就公布于众。为什么大家不追究这些?半年来媒体的炒作,都体现了对方当初要挟的那样,就是要搞臭我们。我觉得我必须说话了。我认为,如果我不说真话,也是不尊重法律。我尊重和相信法律,才会直面媒体。

半年来我们一直没说话,因为我相信司法部门,我们一直是沉默的,但媒体在狂轰乱炸,背后是谁操作?杨某某背后的团伙是谁?这些成年人没有社会责任吗?在他们酒吧带出去的人发生的事情,他们一点责任都没有。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么?他们合理合法卖淫敲诈,他们理所当然色诱孩子,让几个未成年人承担罪过,这些行为合法么? 造成社会影响的不是我们,我不得已才直面媒体。

南都周刊:你在8月20日上访,开庭前上访,很容易被解读成想干预审判。你怎么想的?

梦鸽:提起公诉后,我心里很难过。我不认为那是上访,我认为那只是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希望他们能督查案件,非法证据不排除,不能轻易给案子定性。

我当时很平静。接待人员对我也非常友好,他们接收了材料,给了我回执。我现在得到的回复还是不予立案。 我不懂,为什么不能把这些敲诈勒索的犯罪人员立案侦查。作为一个母亲,我希望还原真相,作为一个公民,我也可以反映、举报情况。

网上有人造谣,说当天有人在现场攻击我。但当天人们对我其实都很友好,大多人都是让我“梦鸽,你回个头照个相”,都是想抢个镜头。

8月28日,我白天参加儿子的庭审,晚上还要参加我们团的演出。我站在台上,就必须认真完成组织交给我的任务。认认真真对待观众,这就是我的职业道德。我很感激在场的掌声。这个时刻的掌声对我而言非同一般,他们给了我力量,我觉得在场的观众希望听到一个母亲的声音,希望从我的声音中听到真相,我很感动。我觉得大多数人都是正义的、友好的,极个别人的人攻击,只是所谓的水军炒作,我不在乎,我会很正确地面对。

“我不是唐慧,不会上访和闹访”

南都周刊:后来为什么决定要反诉?

梦鸽:8月6日我去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控告酒吧经理张某某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 

2月21日,我在预审时就说我们受到了威胁,但有关方面没有记录。孩子也专门举报张某某涉嫌介绍组织卖淫、敲诈勒索,卷宗里也有,但侦查部门从未去调查。

早在3月,我和律师就带着材料去海淀分局举报。我们几个家长也联名向检察院举报了酒吧,但一直没有结果,后来不得已,我向北京市公安局和公安部反映情况,希望上级督查侦查机关的办案,把情况了解清楚,我没有任何恶意。

南都周刊:其他被告的辩护人提出,本案虽有瑕疵,但不存在刑讯逼供和非法证据,你怎么看?

梦鸽:被告张某某在庭上说,警方告诉他“不说打死你”;证人李某陈述警察踩着他的背,把他眼睛都打肿了,他不说就不让回家。这种陈述能属实么?

在二次庭前会议上,大魏的辩护人李在珂律师就提出,本案有疑点和瑕疵,杨某某几十处假话,他的当事人大魏有40多处诱供的例子。被告张某的律师赵运恒也都认同所有监控录像里没有暴力和挟持。成年被告人王某自始至终不认罪,辩护人坻恩玉说他父亲写信劝他认罪。但是这些律师都昧着良心,替孩子认罪,不让孩子说真话。

我儿子当天也喝多了酒,也要面子,和同学们一起,当时没能克制自己。我们不回避自己的错误,但犯错和犯罪是两回事。我们作为家长失职,要承担责任,也很惭愧。但错和罪是不同的事情,犯错需要帮助教育,犯罪是要接受刑罚的,这关系到孩子们的命运。

南都周刊:你跟李在珂律师在网上的口水仗显示,你也接洽过李律师?

梦鸽:李在珂律师一再希望成为我孩子的辩护人,说他要办大案要案,还说“我就是个商人,挣钱是情理当中”,这句话就违背律师职业道德。他还说了跟公安局领导的关系。他当时跟我承诺做无罪辩护,说如果定强奸,你们比窦娥还冤。

他的律所代理了大魏、小魏二位当事人,我自己也请了律师,予以婉拒。他就改变了辩护思路,毫无道理地对(我)孩子进行攻击,夸大不良行为,编造关于我们的政治谣言。

他的当事人大魏在庭上,说我儿子在车上打人,我当场就予以了质疑,大魏是司机,他怎么可能回头看到后座在打人?反光镜里也只能看到后面的脑袋。

一个有良知的律师,要为孩子们公平公正辩护,但李在珂是什么心态,什么目的?

南都周刊:你如何评价您自己的律师?

梦鸽:他们不会无缘无故做无罪辩护,尤其是面对非法证据。无罪辩护是律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所需要的辩护标准。他们绝对不会感情用事,听我委托人的要求,一个律师要有良知、勇气和道德,他应该履行自己的职业道德,那就是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南都周刊:这个案子在海淀检察院起诉,你聘请的王冉律师也曾在海淀检察院工作过,不考虑避嫌么?

梦鸽:王冉律师离开检察院已经多年,也有律师从业资格。他是合理合法地为我们工作,但有人对他进行人肉搜索。如果不是相关人员透露的消息,老百姓怎么可能知道这么详细?所以我们希望侦查部门调查的东西太多了。

南都周刊:其他被告的辩护人都做了有罪或罪轻辩护,这会你儿子造成影响么?

梦鸽:不排除非法证据,难以定案。现在只有口供,物质证据全无,直接证据没有,应依据疑罪从无的原则。我希望法院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对待此事,不能草率。以口供定罪,是违法行为。

我觉得这事自始至终就是交易,是酒吧的张某某介绍组织卖淫。现在定性还是为时过早,到底是谁嫖了谁, 现在还不知道。

南都周刊:据说你在庭上护子心切?

梦鸽:我没有像外界传说的那样强势。我在庭上是正规举手,在法官允许的情况下发言。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强奸案,有很多问题和疑点,我是一个母亲,也有自己的知情权。

只要我说点孩子的好话,外界都说我包庇、护短,甚至断章取义。最近外界报道我说“法官都失足了,更何况孩子”这句话,这完全是恶意中伤、妖魔化我们,把我们和法院对立。

作为母亲,我有权利维护孩子的尊严,做什么都不为过。当所有人都在放大孩子的负面,我要站起来说真话。这是我的权力和责任。没有一个母亲,会把自己孩子推到火坑里。你们只考虑受害人的身心,但为什么不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如果将来能很好地培养,他们还能为社会做贡献。但杨某某能为社会带来什么?那个团伙能为社会带来什么?他们危及的不仅是一两个孩子,他们有损国家,有损害社会环境,破坏了公序良俗。这不仅关系到我孩子的一个人的命运,也关系到国人对法律的信仰。

我们希望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平等了么? 首先舆论就是不平等。我今天只是希望实事求是跟大家说点真话,我不是唐慧,不会上访和闹访,我是文明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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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路易] 标签:梦鸽 李某 李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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