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5期

[娱论导向]陈冠希骂林志玲:疯子生意人都不合适娱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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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发“立中指”照片

这几天陈冠希用脏字辱骂林志玲的这件事,似乎已经到了烟消云散的时候了,舆论上几乎一面倒地在支持志玲姐姐,而对陈冠希秦舒培这对贤伉俪则是挖苦有加。在大家一度猜测到底是林志玲做了什么惹翻了当年叱咤风云的冠希老师时,突然他自己打出了最后一张底牌,自说自话地将一档电视节目引发的争端拿了出来。几乎所有吃瓜围观的群众都不由得惊呼一声:原来就这么点小破事儿啊,至于吗?

至于吗?还真至于。说不至于的是以正常人、寻常人、正经人的角度来衡量的,但陈冠希老师自称“我是陈冠希,我是疯子,我会骂人”。“疯子”自然不同于一般人,他们的视角和情绪更加颠沛起伏,通常不受自我意识控制,或者反映在具体言行上,会变成超级夸张和离谱,远远超出大多数人对常态的认知和判断。

对于疯子、人来疯来说,当然可以在常态下做出离谱的举止。骂人,还算是比较无害的吧。那天晚上陈冠希突然发微博,用脏字辱骂亲切的志玲姐姐时,甚至还有自媒体跳脚高兴,称娱乐圈只有陈冠希眼里不揉沙子,用真性情撕开了伪淑女的外衣……这种说法迅速得到了广大三观正、语言俏皮的其他自媒体几乎一致的反对。即便林志玲正是言之凿凿的伪淑女,陈冠希或者谁谁谁,又有什么资格就去自封皇帝新衣里的那个说出真话的小男孩儿呢?

眼下有一种伪常识,在很多场合已经得到了部分共识。我们自以为是聪明的洞见,自以为是发现了秘密,进而揭竿而起去掀翻虚伪或伪善、矫情。但首先,作为旁观者你不具备这个资格,虽然评论公共事务看上去每个公民都有这个权利,但以偏概全、一叶障目、不求甚解等等,其实又是这些喜欢发表见地的人常犯的毛病。其次,以伪淑女为例,它并不能每一次都被有效证明就是有害的,如果是无害的伪,那么它又凭借着什么值得你去振振有词地反驳和所谓的戳穿呢?

后来也充分证明,引发陈老师怒火的不是什么正义使然,或者面对伪淑女无法容忍的真性情,而是一些利益上的玩意儿。这里不管是有误解,还是得到了不同中间人的曲解,参加节目,不参加节目,不想与谁同台,谁受了压制,谁又凭借地位权力搞定了自己的对手,无非都是在利益上的一些选择和计较。

既然是为利益而动怒和努力,就可以将当事人看成是生意人。作为生意人,我觉得陈冠希携手他的女友秦舒培,也将这桩以及未来可能的多桩生意搞砸了。明星卖的就是一张“脸”,是比知名度还重要的美誉度,大家都知道凤姐或者姚笛这种知名度高,但还是赚不到名人圈里最高级的那种钱,就是因为美誉度这件事上有瑕疵啊。在接连成为娱乐新闻头条,并被大小媒体整齐划一的炮轰之后,如果可以量化,你说陈冠希秦舒培这对贤伉俪的美誉度会值几斤几两?比照之前的,会有多少涨跌?首先那个《我的新衣》的节目更没法跟秦小姐合作了,其次,其他更多的相关综艺节目,真还敢再试探一下“疯子”的尺度吗?

秦舒培在事后接受采访时,称陈冠希“很男人”。把一个能讲脏话辱骂女人、想帮自己女人却将之帮到了坑里的行为,称之为“很男人”,这除了诋毁了占全人类数量一半的那些男人,也同样表白了自己的双商到底几何。

事实证明,疯子和单纯的生意人都不适合娱乐圈,至少他们没法在娱乐圈混得风生水起并捞足自己想要的金。除了笑料和谈资,以及一点被聪明的人们拿来充当正确价值观反面教材的活例子,还真没啥用处了。

(文/朱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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